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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解读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科函高字﹝2010﹞691号

广州市科信局、各地级市科技行政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稳步推进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解决认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采用新申报系统的说明

  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用了新的申报系统,请科技行政部门尽快熟悉系统使用手册,指导企业使用新的申报系统。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新的申报系统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网上评审。每家企业在地市科技行政部门受理后,每年只有一次参与评审机会。企业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办)受理后,不能再申请退回修改。

  二、关于科技行政部门受理工作的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形式严格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各项条件,既是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后期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是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要求。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受理机构,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受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形式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受理前通知企业修改完善,避免出现企业因申报材料形式不合格而未能通过认定。形式审查包括文件是否齐全、签章是否齐全、不同文件之间同一数据是否统一、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等,重点是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

  三、关于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求的说明

  (一)对于全球独占许可的知识产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知识产权许可范围为全球范围内;2.在近三年内获得;3.知识产权全球独占许可合同的时间必须是五年以上,且合同有效期限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1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2013年);4.知识产权全球独占许可合同必须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备案;5.知识产权必须是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为了便于专家评审,建议附上该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相关性说明或证明。

  (二)网上上传附件限制在5M以内。如果知识产权证书太多,则选择主要的核心自主产权证书扫描上传,专利权人不是申报企业的还需上传知识产权局的备案证明。

  四、关于企业注册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对于2009年已经注册的用户(含应急系统)的企业,用户只有一个注册号(22位),无用户名和密码,需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企业申报】,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号,注意法人代码的最后一位之前不要加“-”,输入完成后按提交,系统会发一个链接到联系人的邮箱,在30分钟内进入邮箱使用该链接,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二)对于丢失注册号或者需要修改联系邮箱的企业,请提交申请,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联系。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后分批汇总上报省高企办,省高企办将及时分批反馈注册号。

  (三)对于未选择所在市科技行政部门作为注册机构的企业(2010年5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大部分选择的注册机构是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请及时登录网站修改注册机构(撤销注册)并提交,否则网上无法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他问题

  (一)申报材料须胶装,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及2010年度。

  (二)企业最终的申报材料应在截止日之前上报,且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和网上提交数据一致(近日单机版填报工具已经升级,请卸载原版本工具后安装新版本工具。单机版只提供非正式打印功能,打印出来的材料不含版本号和条码,正式打印以网上提交前保存后的正式版本为准。)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2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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