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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 专利 - 香港专利

1. 香港专利实行注册制度,要想在香港得到专利保护,必须根据香港《专利条例》及《专利(一般)规则》注册。

2. 香港设有两类专利: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大致对应于大陆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标准专利有效期最长20年,必须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短期专利有效期最长8年,必须在第4年届满后续期一次。

3. 提交申请

    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一个供送达文件的香港地址,送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

    申请标准专利分为记录请求与批准请求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申请费为提交费港币380元和公告费68元。

    申请短期专利就一个批准阶段,费用为提交费港币755元和公告费68元。

4. 申请期限

    标准专利的申请,必须在中国专利局发表专利申请日期后6个月内,提交香港专利记录请求;以及必须在中国专利局批予专利或者在香港专利注册处发表记录请求日期(两者以较后者为准)后6个月内,提交相关注册与批予请求。

5. 授权时间

   标准专利授权期限一般为6个月。短期专利授权期限一般为3个月。

6.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在香港通过《注册外观设计条例》来保护。由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并且不经实质审查即予授权。

   申请费为提交费港币785元和公告费155元。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5年,可续展4次,每次续展5年,最多可保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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