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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解读 - 关于申报深圳市二〇一二年重大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我委自发文之日起受理深圳市2012年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2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以及“十二五”各专项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年度投资应符合《二○一二年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预备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计划2012年内开工建设,可申报2012年重大新建项目;2012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2年重大续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预备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2012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2年重大前期预备项目。

  (三)重大培育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2年重点培育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建设的重点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发展改革局及新区发展财政局、前海管理局汇总后统一申报; 

  (二)其它项目,由各项目单位直接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须登陆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szpb.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项目申报系统》并按要求填报。需特别强调的是,除“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请报告”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文件外,其余资料均提供电子文件。为配合我委做好审核工作,请各单位务必提供尽量详实的项目各有关电子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一)年度重大项目(含建设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

  1、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及现阶段进展情况、申报理由、申报类型(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前期预备项目)、2012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每月的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前期项目每月的前期准备工作内容)、建设用地情况、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贷款情况及需求、需说明的其它情况等;

  2、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的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争取年内办理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的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

  社会投资项目:已核准和正在申报核准的项目提供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已备案和正在申报备案的项目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要求,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 

  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3)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分析; 

  4)节能方案分析; 

  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分析; 

  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7)经济影响分析; 

  8)社会影响分析。 

  3、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正在申请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请提供收文回执;

  4、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筹建机构组建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可用资本金证明文件、融资意向书及控股股东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代替(社会投资项目);

  6、上年度重大项目请提交上年度重大项目证书; 

  7、其它文件,如规划国土、环保、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

  8、重大前期预备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附件2):凡在本文件发布前尚未获得项目用地,拟在2012年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包括拟在2012年参加产业用地招拍挂的各类产业项目及各类经营性项目),以及计划开展交通设施(包括各类交通综治项目)、水库建设和更新改造的项目,需按要求填写此表。

  (二)重大培育项目 

  1、项目申请书 

  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报理由、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用地安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需说明的其它信息等; 

  2、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筹建机构组建文件。

  五、项目评审 

  市重大项目主管部门在受理重大项目申请后,将对其中的社会投资类重大前期预备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列入2012年重大前期预备项目计划。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申报时间: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预备项目申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1118日;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常年受理。

  (二)申报地点: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西厅3132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8210584282105843

  七、其他事项 

  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重大项目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列入2012年重大项目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一二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

  2. 一二年重大前期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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