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326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并于2011年11月1日前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2107426 82001294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2.信息安全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简表(excel 格式);
3.信息安全项目汇总表(excel 格式)。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