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贸易,是指企业(许可方-Licensor)与国外另一企业(被许可方-- Licensee)签订许可协议,授权对方在一定期间和范围内使用本公司的专利权、版权、商标以及产品或工艺方面的诀窍等从事生产和销售,以向对方收取许可费用(Royalty Fee)作为回报。
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也称为“许可贸易”是指技术出售者将其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形式销售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它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区域内,接受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
2.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3. 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4. 交换许可。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
5. 可转让许可。也称分许可,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接受还可将他被许可使用的技术,再转让给第三者使用。